公告日期:2017-03-29
公告编号:2017-010
证券代码:831218 证券简称:成丰股份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宁夏成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成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2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丁生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关于为关联方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宁夏成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2.表决结果:董事丁生国、杨丽娟、丁晓龙、丁生明与本议案所涉事项存在关联关系,不得对本议案行使表决权,从而导致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因此,董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董事丁生国、杨丽娟、丁晓龙、丁生明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宁夏成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2.表决结果:董事丁生国、杨丽娟、丁晓龙、丁生明与本议案所涉事项存在关联关系,不得对本议案行使表决权,从而导致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因此,董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董事丁生国、杨丽娟、丁晓龙、丁生明回避表决。
(三)《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1.议案内容:1.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宁夏成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2.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宁夏成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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