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03
公告编号:2020-011
证券代码:831213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78041158X6
承诺主体名称 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申请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摘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宁波博汇化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其他 公司披露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
其他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
承诺有效期
日
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的
承诺履行期限
10 个交易日内
公告编号:2020-011
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的
承诺结束日期
10 个交易日期满
二、承诺事项概况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指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以及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异议股东所持股票数量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所记载的信息为准。
异议股东申报公司股票转让期间为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5 个交易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间内将异议股东签字/盖章的书面转让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票转让申请、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公章的取得公司股票的交割单、有效证件复印件、有效联系方式)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邮寄方式以签收时间为准),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 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将不再承担回购承诺。异议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就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鉴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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