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制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南方制药资讯
2023-06-20 17: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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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20


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30

证券代码:831207 证券简称:南方制药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认定核心员工、2023 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
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拟提名林春花等 41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名单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在公司公告
栏对核心员工名单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为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综上,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对董事会提名的 41 名核心员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一致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 41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同意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30

二、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一)公示情况

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上披露了《2023 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公
告》(公告编号:2023-026)。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通过公司公告栏向全体员工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为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均对上述激励对象无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了公示意见,根据《管理办法》、《监管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激励对象名单》中的全部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众公司办法》、《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公众公司办法》、《监管指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同时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12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或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30

3、因涉嫌证券期货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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