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正源: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巨正源资讯
2024-03-05 15:32:4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05


证券代码:831200 证券简称:巨正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属企业公司章程党建内容更新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与要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党建内容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 第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法》的规定,公司设立党委,把加强党 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在公 (试行)》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司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 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落实。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 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党组作人员,开展党的活动。党委机构设置、 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 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建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 算,从公司管理费列支。
费中列支。

第八章 公司党组织 第八章 党委

第一百四十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第一百四十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 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 作条例(试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巨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委批复设置,并按 正源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 “党委”)按照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和任命产生,党委书记、董事长原则上 批准设立。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
由一人担任。 中国共产党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纪律
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设立党委工作部门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和纪委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共青 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
团等群团组织。 般为 5 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
选举。公司纪委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第一百五十一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设党委书记
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 1 名、副书记 1 至 2 名和其他党委委员
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 若干名。公司纪委设纪委书记 1 名、副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 书记和其他纪委委员若干名。纪委书记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 列席董事会会议、经营班子会,纪委副
和程序进入党委。 书记列席党委会、董事会会议、经营班
子会。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制定党委研究决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定事项清单,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 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重大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党委 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主要职责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重大 是:
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 (一)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坚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主要 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
职责是: 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
(一)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坚 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 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 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

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 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 党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
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研究讨论企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