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华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博华科技资讯
2020-04-13 15: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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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13


证券代码:831198 证券简称:博华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博华信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若公司股份进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应遵守关于股份在 公司股东不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的相关规则进行 转让股票的,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协议转让,不得采取公转让;未挂牌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转 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份,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后,应
让。 当及时告知公司,同时在登记存管机构办理登记过户。
公司股东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
让股票的,应当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
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董事、监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 董事、监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
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及其变动情况;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在其离职后半年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新增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
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
的间隔不得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披露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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