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健康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新健康成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修订稿)
新健康成资讯
2024-02-05 17:27:1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2-05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新健康成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修订稿)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主办券商”)作为四川新健康成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193,以下简称“新健康成”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

2020 年 6 月 23 日,新健康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关于提名核心员工》等议案,独立董事李玉周、黄兴旺针对公司《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6 月 24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新健康成进行了核心员工公示和征
求意见,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核心员工认定提出的异议;2020 年 7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核心员工》议案;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2020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议案及《关于提名核心员工》议案;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议案。

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了《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更
正后)》(公告编号:2020-159)。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0-162),确定公司已完成向公司 9 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授予公司限制性股票 88 万股,登记
日为 2020 年 12 月 2 日,授予价格为 6.00 元/股。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
为 36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
月,自激励对象取得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计算。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调整情况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2 年 2 月
21 日解除激励对象获授的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总额为 352,000 股。由于激励对象林源、谭韬、陈川、魏昕丰、汤丽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按要求于解除限售同日对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9,000股办理限售,变更为高管锁定股。

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 年 3 月
13 日解除激励对象获授的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总额为 264,000 股。由于激励对象林源、谭韬、汤丽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按要求于解除限售同日对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0,000 股办理限售,变更为高管锁定股。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方案的议案》的议案,根据《监管指引第 6 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目的,结合部分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离职或者担任公司监事的事实,经公司与相关激励对象沟通并协商一致,公司将回购并注销其于离职后或者担任监事后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该回购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