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9
证券代码:831192 证券简称:海明威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威海市海明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及履行相关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
结束时间: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上午11: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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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6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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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05月11日上午:8:00-8:45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威海市临港经济开发区浙江路116号
联系电话:0631-5556661
传真号码:0631-5556660
联系人:王娅苹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威海市海明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威海市海明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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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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