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24
公告编号:2020-008
证券代码:831182 证券简称:堃琦鑫华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堃琦鑫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其他
公司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暂时无法预计
(五) 应对措施
公司自 2020 年 4 月 22 日收到华创证券发布的《堃琦鑫华:华创证券关于深圳市堃
琦鑫华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后,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向否决《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股东深圳市信德义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义兴公司”)发出了《关于无法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之处罚风险告知书》,信德义兴公
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发回一张信函,同意聘请亚太集团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但未出示相关说明。公司收到该信函后积极与辅导券商以及相关审计机构沟通协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聘请 2019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须经三分之二股东同意,信德义兴公司作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42.15%的股权比例,可
公告编号:2020-008
直接否决聘请审计机构议案,因原审计机构聘请决议事项已被信德义兴公司一票否决并
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生效,而信德义兴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发回同意聘请的信函不
符合相关流程且无法形成新的决议。因此,为保障聘请审计机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发回一张信函回复并督促信德义兴公司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提出审议议案并加盖公司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等,交由公司以便安排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等。但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公司尚未收到信德义兴公司任何回复信息。由于信德义兴公司的否决议案及消极不予回复,导致公司无法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和形成有效决议,致使公司无法聘请审计机构,预计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公司无法按期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
二、 其他事项
鉴于以上信德义兴公司否决《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导致公司无法按期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如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公司将保留向信德义兴公司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另此事项如若给公司或其他关联股东造成经济损失及权益损害的,公司其他关联股东也可将相关诉求形成文件与公司联系。
三、 风险提示
公司预计可能无条件开展 2019 年年审及年报披露工作,若公司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无法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公司对 2019 年年度报告无法按期披露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四、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孙小丽
联系电话:0755-89253020
深圳市堃琦鑫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0-008
2020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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