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杰科技: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奥杰科技资讯
2022-06-01 15:45:1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6-01


公告编号:2022-014

证券代码:831179 证券简称:奥杰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奥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3 月 30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3 月 22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武汉奥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吕元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曾永智、梅露淋律师、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武汉华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齐飞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闵天舒、张好奇律师、湖北申简通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20 年 4 月,原告(乙方、供方)与被告(甲方、需方)签订了 3 份《工矿产
品购销合同》,双方约定原告分别向被告包钢焦化 1-4#焦炉脱硫脱硝项目、鞍钢西区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项目、包钢焦化 5-10#焦炉脱硫脱硝项目供应加热炉设

公告编号:2022-014

备,合同标的分别为 1310000 元、1170000 元、2660000 元,合计 5140000 元。
合同约定的设备价格为含税总价,运费由原告承担,原告负责运至被告项目现场或被告指定位置,被告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支付预付款(合同总价的 30%),在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后,被告支付款项至合同总价的 90%,质保金(合同总价的10%)在设备质保期满后 2 个月内支付。
合同签订后,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和被告要求向被告交付完全部设备,并指导被
告完成设备的调试工作。2021 年 3 月,原告向被告发送询证函:截止 2020 年 12
月被告应付款项为 2946000 元;被告回函:我公司账面金额为 2923000 元,其中有23000 元是现场人工费,应由贵公司承担;但被告一直未向原告出具扣减 23000元的相关证据。截至起诉之日止,被告已支付货款合计 2454000 元(其中 2021
年 2 月 8 日支付 100000 元,2021 年 6 月 7 日支付 60000 元),即被告尚欠原告
货款 2686000 元。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货款,但被告一直拖延拒不支付。
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原告已按约供货,有权获得货款,被告接收原告提供的设备,应承担支付设备款项的义务,但被告一直拖延支付,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支付货款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民事责任。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提起诉讼。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的货款 2686000 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欠付的货款 2686000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6 月 8 日起至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业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加计 50%计算逾期付款违
约金,暂计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为 109732.3 元。详见诉求金额明细表计算表);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五)案件进展情况:


公告编号:2022-014

2022 年 3 月 22 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武汉奥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与被告武汉华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件于 2022 年 5月 23 日在法院开庭审理,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于 2022 年 6 月 1 日收到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 202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