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8
证券代码:831177 证券简称:深冷能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化工园区深冷能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11 日 以电子邮件、书 面、口
头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宋纪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监事宋纪峰因时间冲突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更加客观、公允、谨慎地反映公司各财务报告期的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
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财务
信息进行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对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半年度、2023 年三季度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的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对 2023 年半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3 年三季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出具了《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120),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半年度、
2023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和附注》(公告编号:2023-122)、《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更加客观、公允、谨慎地反映公司各财务报告期的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财务信
息进行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对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半
年度、2023 年三季度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半年度、2023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和附注》(公告编号:2023-122)、《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
管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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