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8
公告编号:2023-125
证券代码:831177 证券简称:深冷能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反映更为准确,同时我们对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内容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前述说明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更正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经谨慎审查公司各年度的披露内容,我们认为更正后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在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125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认
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
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认
为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
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认
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挂
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
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2023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认
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2023年1-9月财务情况进行了审阅,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2023年三季度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认
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2023年1-9月
公告编号:2023-125
财务情况进行了审阅,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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