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134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充分利用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证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市场情况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理财总额不超过 8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理财产品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理财产品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
公司授权总经理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次董事会参会董事 7 人,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类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进行证券投资;
2、为防范风险,公司会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3、公司开展理财产品投资业务,只与具有合法金融从业资格的机构进行交易;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委托理财的影响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同时产品均为短期理财产品,资金使用灵活度高。因此,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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