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09
公告编号:2019-026
证券代码:831168 证券简称:华尔康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南通华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南通市逸高模具有限公司目前为南通华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1400 万元,其中钱轶华、华尔康分别持有64.29%、35.71%的股权,公司出于业务和管理等考虑,拟向钱轶华转让所持有的南通市逸高模具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500 万元。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南通市逸高模具有限公司的股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30 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且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交易双方将协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
公告编号:2019-026
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69,442,501.94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60,922,872.07 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持有南通市逸高模具有限
公司 35.71%股权的账面价值为 5,000,000.00 元,转让 35.71%股权相应的账面价值为 5,000,000.00 元,分别占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净资产比例为 7.2%、8.2%,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南通市逸高模具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南通市逸高模具有限公司 35.71%的股权以人民币 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钱轶华。公司连续 12 个月之内累计股权转让资产总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50%以上;公司连续 12 个月之内累计股权转让资产净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净额的 50%以上,且出售的资产总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30%以上。
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南通市逸高模具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
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出售股权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无需其他政府部门审批,也无需取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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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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