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31
证券代码:831165 证券简称:远洲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上海远洲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 行必要的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21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165 远洲股份 2022 年 6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杨敏律师、李真律师。
(七) 会议地点
上海市朱枫公路 1258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结合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拟定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结合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拟定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 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 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3)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7)。
(四)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上海远洲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 证(复
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 人身份
证;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 构股东
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执行事务
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
正副本(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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