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天河股份资讯
2021-11-26 17:29:2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11-26


公告编号:2021-037

证券简称:天河股份 证券代码:831162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京天河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南京天河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南京天河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经事后审核,公告中拟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对方主体名称有误,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拟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对方主体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现更正如下(更正后内容加粗):

原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生效日为双方签署且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担任南京天河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告编号:2021-037



现更正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生效日为双方签署且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南京天河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上述更正未对公司产生任何不利影响;除上述更正外,《南京天河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南京天河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