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维技术:公司章程
全维技术资讯
2020-05-19 17:19:4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5-19

杭州全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零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5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 股份转让......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8

第一节 股东......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5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5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9
第五章 董事会......22

第一节 董事......22

第二节 董事会......24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8
第七章 监事会......30

第一节 监事......30

第二节 监事会......31
第八章 投资者关系......32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4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7
第十章 通知......37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0
第十三章 附则......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杭州全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杭州全维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杭州全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 3 号天堂软件园 D 幢 8 层 B 座。

第六条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聚焦客户需求和用户体验,提供有竞争力的信息服务产品和解决方案。坚持服务为本、品质至上,以专业、卓越的服务持续为客户、股东、员工和社会创造最大价值,成为业界领先的信息服务提供商。

第十三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服务: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
果转让,承接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通信产品、电子产品、消防报警产品、仪器仪表的技术开发;批发、零售: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