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1153 证券简称:全维技术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杭州全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本章程。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增加资本: 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经中国证券 (一)公开发行股份(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但不 (二)定向发行股份;
限于实施股权激励而实施的定向增
发);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在公司发行新股时,批准发行新股
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
在公司发行新股时,批准发行新股 司股东无优先认购权,除非另有特殊约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 定或该次股东大会明确作出有限认购司股东无优先认购权,除非另有特殊约 的安排。
定或该次股东大会明确作出有限认购
的安排。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股份;
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