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5
公告编号:2023-081
证券代码:831144 证券简称:欣影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欣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数量未达到回购下限的情况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2023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欣
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2)。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方式为集合竞价方式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800,000 股,不超过 963,191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比例为 1.05%-1.27%;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3, 371,168.5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月。
二、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7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88%,占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的 69.56%。本次回购股份的成交均价为 2.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811,50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53.74%。
公告编号:2023-081
三、回购规模未达下限的原因
回购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回购方案和回购实施预告公告中回购实施区间进行回购申报,回购期间内因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卖单数量较少,交易量有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未达到拟回购股份数量下限。
四、其他事项说明
回购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实施了回购流程。不存在虚假信息披露、利用回购信息进行市场操纵或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上海欣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