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24
公告编号:2020-047
证券代码:831142 证券简称:易讯通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北京易讯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9 年年度,作为北京易讯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 2019 年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任职后,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参会情况
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参加次数 委托参加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次数 次数
孙飞 11 11 0 0
路德春 11 11 0 0
独立董事任职后,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股东大 亲自参加次数 委托参加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孙飞 7 7 0 0
路德春 7 7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权利义务,我们本着
公告编号:2020-047
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
相关事项均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2019 年年度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4 月 24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针对公司《2018 年年
度报告》与《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其编制过程、2018 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北京易讯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
(一)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 年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我们能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以上是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9 年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0 年
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易讯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飞、路德春
2020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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