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元股份: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颍元股份资讯
2019-12-27 16: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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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2-27


公告编号:2019-038

证券代码:831136 证券简称:颍元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安徽颍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安徽颍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 年 12 月 26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12 月 25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安徽颍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工业园区颍泰路。

梁亦才,男,1968 年 7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长。

夏雪,女,1991 年 1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在未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的情况下,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7

公告编号:2019-038

年 12 月 29 日使用公司普通证券账户回购自身股份共计 161 万股,耗资 4,326.15
万元,构成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八条第九款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梁亦才未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公司治理,夏雪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第 1.5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安徽颍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梁亦才、夏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19-038

公司后续将尽快启动注销股份的相关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对安徽颍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19]084 号)。

安徽颍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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