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1131 证券简称:兴宏泰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其他有关制度的规定,作为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对公司提交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涉及的事项进行核查后,现就以上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查阅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查阅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该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公告编号:2024-014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查阅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信状况良好、职业经验丰富,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慎、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责任和义务。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查阅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拟向关联方北京恒安宏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的需求,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申请借款额度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丁治平 徐珍 朱明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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