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5
公告编号:2023-040
证券代码:831131 证券简称:兴宏泰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其他有关制度的规定,作为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对公司提交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涉及的事项进行核查后,现就以上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拟向关联方北京恒安宏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的需求,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申请借款额度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丁治平 徐珍 朱明
2023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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