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7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31131 证券简称:兴宏泰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冬融街 289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0,80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1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3,4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3-025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8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 申请授信及与子公司或关联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40,801,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公司接受公司股东无偿担保,为公司单方面受益行为,根据股 转公司治理规则规定,无需按照关联交易审议,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盈如律师、胡娇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 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公告编号:2023-025
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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