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06
公告编号:2020-007
证券代码:831128 证券简称:大汉印邦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宁波大汉印邦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6842629405
承诺主体名称 宁波德盛锂电池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回购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本承诺公告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1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2 个月内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宁波德盛锂电池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07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
承诺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德盛锂电池有限公司承诺于本承诺公告之日起,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徐璐静、马智军、王彩能、王伯男、洪明英、傅嘉治、江一泉、吴宁、刘敬群、曹晓琴、陶安、娄树清、梁虹、张军。
(2)回购请求方式:异议股东需在前述回购承诺期间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将回购申请材料以亲自送达、邮件寄达方式(若以邮寄送达,则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交付至公司,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回购申请材料包含: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前述回购承诺期间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对于异议股东提供的交易价格依据,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有权进行核实,异议股东需要配合。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宁波德盛锂电池有限公司按回购相对人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对回购相对人所持股票实施回购
(4)争议调解机制: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承诺内容生效日期: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德盛锂电池有限公司做出上述补充承诺。
公告编号:2020-007
四、其他说明
无。
五、备查文件
1、《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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