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7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利润表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计入管理费用。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在应交税费列示。……[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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