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31
大汉印邦:关于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公告
一、前期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为了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性、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宁波德盛
锂电池有限公司、宁波子琛投资有限公司经协商与奉化市顺发工艺品有限公司及
其实际控制人胡军校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二、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解除情况
2017年3月29日,经协商,奉化市顺发工艺品有限公司、胡军校、宁波德
盛锂电池有限公司、宁波子琛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书》,解
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后,各方作为公司股东,依据法律法规,独立行使股东权
利,承担股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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