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8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831122 证券简称:永信科技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福建永信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公司对 2020 年发生的关联性交易进行补充确认。
具体内容如下: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发生额(元)
东方经纬(厦门)进出口 销售商品 1,576,991.15
有限公司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辉煌、林旭日、林少鹏、林春晓、董一萍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 5 人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东方经纬(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007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金钟路 1 号 C3 栋 1105 室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钟路 1 号 C3 栋 1105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林春晓
实际控制人:林春晓
注册资本:5,000,000
主营业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关联关系:董事林春晓担任东方经纬(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股 50%。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东方经纬(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1,576,991.15 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因此,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
六、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永信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1-007
福建永信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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