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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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7 15: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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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2-27


公告编号:2022-046

证券代码:831118 证券简称:兰亭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独立判断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议。经审阅董事会提交的聘任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料、提名及董事会审议程序,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张许昌先生不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总经理的职务;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能担任总经理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毛录江先生、钱军先生、张亚美女士不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副总经理的职务;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能担任副总经理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2-046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陶建军女士不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财务负责人的职务;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张亚美女士不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职务;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能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综上,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人员本人同意。未发现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彦军、郭少明、王武
2022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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