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油品: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福克油品资讯
2020-04-28 21:57:5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831115 证券简称:福克油品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下称“公司”、“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新疆福 《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本章程”、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
“公司章程”)。 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新疆福克油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本章程”、“公司章
程”)。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 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可以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相关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争议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过诉讼方式解决。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 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出现纠纷,应当先行通过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相关争议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
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
批准的其他方式。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 他方式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 ,
择下列方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