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4
公告编号:2021-020
证券代码:831113 证券简称:ST 优粒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上海优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司法冻结补发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股东北京一房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0万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20%。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
股份,100 万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止。由于公司股东北京一房科技有限公司未
及时通知公司,导致未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关于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现对该公告
予以补充披露,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公司就上述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加强同股东的沟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杜绝此种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优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