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林哲: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埃林哲资讯
2020-12-22 15: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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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2-22



公告编号:2020-021



证券代码:831106 证券简称:埃林哲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上海埃林哲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66919029T



承诺主体名称 盖莉珊、傅晓峰



□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董监高



□收购人□其他



□权益变动□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关联交易的承诺□资金占用的承诺



承诺类别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30 个工作

承诺有效期



日内(回购承诺申请提出的有效期)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30 个工作

承诺履行期限



日内(回购承诺申请提出的有效期)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30 个工作

承诺结束日期



日内(回购承诺申请提出的有效期)





公告编号:2020-021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盖莉珊、傅晓峰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盖莉珊、傅晓峰承诺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 月 5

日)登记在册但是未参加公司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2、回购承诺期间: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3、回购请求方式:异议股东应当自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书面申请材料且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地址:Susan.gai@elitesland.com;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767 弄 2 号楼中锐大厦2 楼;联系人:盖莉珊;联系电话: 021-62470087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回购相对人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回购相对人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账户托管券商营业部公章)、回购相对人有效联系方式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需)。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承诺主体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4、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回购价格为回购相对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的成本;回购数量为回购相对人截止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数量。



5、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同意的指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6、承诺内容自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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