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5
公告编号:2018-002
证券代码:831106 证券简称:埃林哲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上海埃林哲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结果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日期:2016年9月30日
(二)受理机构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受理机构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
二、有关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或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四川壹玖壹玖酒类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杨陵江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费云喆,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王丽萍,四川元众律师事务所
4.其他信息:无
(二)被告或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上海埃林哲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盖莉珊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吕瑞、程守太,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公告编号:2018-002
4.其他信息:无
(三)基本案情:
基本案情详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4。
(四)诉讼或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信息化战略合作合同》及其附件。
2、请求判决被告返还已收款共计:11,076,637.48元,并按已
收款项的20%支付违约金2,215,327.48元。
3、请求判决被告支付损失赔偿款6,308,866.92元。
4、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受理费及保全费。
诉讼依据:
原告与被告签署的相关合同及往来文件。
(五)被告答辩状的基本内容:
被告答辩状的基本内容详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4。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2017年12月28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
川01民初1870号,公司于2018年1月4日收到上述判决书,判决
如下:
一、四川壹玖壹玖酒类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埃林哲 公告编号:2018-002
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信息化战略合作合同》及其附件《四川壹玖壹玖企业管理连锁有限公司信息化一期项目工作说明书(SOW)》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
二、驳回四川壹玖壹玖酒类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请求。
案件受理费139405元,保全费5000元,由四川壹玖壹玖酒类
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四、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无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仲裁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公司为胜诉方,故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影响。
(二)本次诉讼、仲裁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公司为胜诉方,故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川01民初
1870号。
上海埃林哲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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