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13
证券代码:831103 证券简称:怡达化学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1月12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刘准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7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为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2,003.3335万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定的发行
规模为准),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
公开发售股份。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本次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共同协商,通过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或者采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拟上市地点: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决议有效期: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工作(以
下称“本次发行上市”)的顺利进行,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宜,授权内容如下: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作和实施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材料;
2、依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根据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和监管部门的意见及相关规定,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及上市地点等有关事宜;
3、批准签署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大合同与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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