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9
公告编号:2019-030
证券代码:831099 证券简称:维泰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公司发现2018年度存在结算跨期等事项,由此导致公司2017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存在列报错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现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并进行追溯调整。
是否创新层公司:√是□否
特别提示:挂牌公司因更正年报数据不会导致其不符合创新层标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态的客观反映,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公告编号:2019-030
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等规定。如实反映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能够更加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六、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与公司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本次的相关更正及追溯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相关项目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七、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发现2018年度存在结算跨期等事项,由此导致公司2017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存在列报错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现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并进行追溯调整。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公告编号:2019-030
(2017)年12月31日和(2017)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853,093,566.91 -427,717,774.03 1,425,375,792.88 52.71%
存货 1,971,310,352.46 433,868,303.24 2,405,178,655.70 88.9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4,879,137.21 69,391,483.08 94,270,620.29 3.49%
其他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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