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泰股份:关于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核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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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9 22: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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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9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1099 证券简称:维泰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核销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落实集团公司全额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2018年5月起集团公司经济运行管理中心对2017年度末财务报告中87笔应收款共计6,460,517.48元催收工作进行责任分工。截止8月31日各单位已积极进行了清理和追索,并将催收情况予以说明;风险控制部依据各单位提供的说明、询证笔录,配合新疆久印铭正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坏账核销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新疆久印铭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坏账核销法律意见书的建议,拟对具备核销条件的66笔应收款项共计2,116,798.91元账务进行核销处理。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处理因以前年度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未影响当年会计利润。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坏账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公告编号:2019-028



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坏账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经查验,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二次监事会会决议;



(三)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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