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8
公告编号:2018-075
证券代码:831099 证券简称:维泰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9日上午10:3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8-075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喀纳斯湖路北路西三巷德泽园二区商务楼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新疆瑞泰恒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新疆瑞泰恒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拟在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经营周转,贷款金额为叁仟万整,贷款期限为3年,贷款利率为6.175%。现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乌鲁木齐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公司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山区支行申请办理贷款,贷款金额为贰亿肆仟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5%。因公司董事宋晓琳现担任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因此该笔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市政园林为母公司维泰股份提供担保的议案》
现公司拟在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山区支行申请办理2.4亿元贷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公告编号:2018-075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二)登记时间:2018年10月18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8:30(三)登记地点: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991-3782317
(二)会议费用:与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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