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06
公告编号:2018-050
证券代码:831099 证券简称:维泰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4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一)--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要求“权益分派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必须实施完毕,如未能实施则须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由于公司目前进行的股票定向发行尚未办理完成相关手续,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挂牌公司近期如有股票发行等业务的,应当综合考虑该业务与权益分派业务的衔接,在具体操作时应当完成一项业务后再开始另一项,两种以上业务不应并行。”
基于上述文件中对股票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及权益分派所需的办理时限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计不能在2018年7月9日前实施完毕。
2018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公告编号:2018-050
于取消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待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完成全部备案登记工作后,公司将根据《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一)--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择机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对本次取消利润分配的实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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