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2
公告编号:2023-161
证券代码:831099 证券简称:维泰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资金周转压力大,经与新疆城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多次洽谈,拟使用乌鲁木齐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合作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800 万元,保理服务费费率不超过 3%,实际费率以最后商定为准。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以上保理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保理业务的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保理业务属公司正常商业行为,公司与保理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保理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保理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保理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资金周转更加灵活,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161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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