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06
公告编号:2021-023
证券代码:831093 证券简称:ST 鑫航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法院驳回公司破产申请公告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收到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出
具的(2020)冀 11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由于公司留守人员工作疏忽,在向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后,未将该民事裁定书的情况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导致该公告未及时披露。公司已在主办券商督导后及时改正,现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披露,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驳回公司破产申请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对上述未及时进行公告的情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谨记此次教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9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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