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鑫航:华林证券关于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摘牌鑫航资讯
2021-08-25 15: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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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8-25


华林证券

关于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林证券作为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否

2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目前已申请破产重整并由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法院 已指定河北中衡诚信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由于破产管理人仍在对公司 债权债务进行梳理,且公司业务处于停滞状态,工作人员大量离职,无充足资 金聘请审计机构,预计无法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2、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给予河北鑫
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216 号),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反
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鉴于上述违规事 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 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决定:给予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仍未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
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定期报告信息披露 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 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依法负 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 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 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以及公司相关 负责人员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1、公司目前正处于破产重整阶段,公司存在因破产重整失败导致最终破 产清算的风险。

2、主办券商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华林证券
2021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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