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的通知,将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元泽孚”或“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乾元泽孚2017年7月14日披露股票发行方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16万元。已于2017年8月8日汇入公司在齐鲁银行济南明湖东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86611728101421000626。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8月11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204015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余额1,087.91元为利息收入,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总额 20,160,000.00
二、2018年1月1日账户余额 4,218,499.74
加:利息收入 1,087.91
三、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218,499.74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4,155,765.37
购买设备 62,734.37
四、2018年12月31日账户结余金额 1,087.9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乾元泽孚依照《公司法》、《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7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乾元泽孚和主办券商信达证券、齐鲁银行济南明湖东路支行于2017年8月1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齐鲁银行济南明湖东路支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股转公司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乾元泽孚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二)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专用账户用途 开户行 账号 年末余额 备注
募集资金专户齐鲁银行济南明湖东路支行86611728101421000626 1,087.91 利息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存在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的情况,根据公司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有二,一是用于公司新增设备购置,二是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有1,506.81万元应该用于新增设备购置,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补充审议程序。
除以上问题外,公司已按《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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