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08
公告编号:2019-002
证券代码:831092 证券简称:乾元泽孚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3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泓越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预计2019年度申请向银行贷款不超过5,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济阳国用(2014)第093号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的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厂区的钢结构厂房作为抵押担保的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厂区的设备作为抵押担保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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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泓越先生拟以不超过1,500万股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的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泓越先生及其配偶李晓力拟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拟通过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因被担保而被要求承担的反担保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以上具体事项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拟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五十八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第五十八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邮寄、传真、电话、公告等方式通知
东。 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公司计算前述“20日”、“15日”15日前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邮寄、的起始期限时,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传真、电话、公告等方式通知各股东。
但包括通知发出当日。 公司计算前述“20日”、“15日”
的起始期限时,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但包括通知发出当日。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召开10日以前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
事。 邮寄、传真、电话、公告等方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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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日五日事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日五日
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以前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邮寄、
传真、电话、公告等方式通知全体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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