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7
证券代码:831075 证券简称:宏海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没有虚 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听取董事会相关成员介绍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更正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财务报告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更正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
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 公司此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更正 2023 年 1-6 月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2023 年 1-6 月财务报表和附注》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6 月财务报告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更正 2023 年 1-6 月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傅孝思、鲁再平、严本道
2023 年 12 月 27 日
(此页无正文,为《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傅孝思
(此页无正文,为《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鲁再平
(此页无正文,为《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严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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