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3
证券代码:831075 证券简称:宏海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公 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 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会计处理”的要求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
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 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
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 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
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
(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 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 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 2021 年及 2022 年财务报表的议案》,本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项规定,按照准则解释 16 号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
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1)年 12 月 31 日和(2021)年度
项目 影响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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