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志环保: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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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3 17: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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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23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 份 ......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第五章 董事会 ...... 19


第一节 董事 ...... 19

第二节 董事会 ...... 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6

第七章 监事会 ...... 27


第一节 监事 ...... 27

第二节 监事会 ...... 2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29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1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1


第一节 通知 ...... 31

第二节 公 告 ...... 3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3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5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35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 ...... 36

第十四章 附则 ...... 3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ingzhi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 Ltd.

第五条 住址为宜兴市和桥镇南新东路

邮政编码:21421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8,522,388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奉承“源于冰凌,矢志碧水”的企业核心价值观,
以“充满激情、超越自我、矢志不渝”的企业精神,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科技创新之路,做有责任感的服务性环保企业,为改善人类的环境与健康作出贡献。

第十二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塑料化粪池、玻璃钢化粪池、
塑料净化槽、玻璃钢净化槽、塑料制品、玻璃钢制品、PE 管道、波纹管道、集泥井、三通、弯头、污水处理设备、塑料异型材料的制造、加工;从事环保工程、给排水工程、机电工程的专业承包业务;水污染治理工程、噪声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工程、河道疏通治理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道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土壤修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环保、水处理、市政公用领域的投资、建设、运营;环保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前述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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