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24
公告编号:2022-003
证券代码:831068 证券简称:凌志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2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
及邮件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凌建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部分高管及部分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殷连臣、蒋锡培因工作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2-003
1.议案内容: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宜兴支行申请不超 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叁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凌志 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修武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追加实 际控制人凌建军、公司法定代表人凌美琴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额 度、授信时间等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生效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 业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根据《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规定,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 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凌建军、凌美琴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安徽临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产能,结合公司在设备制造板块发展 的战略规划,优化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公司拟与安徽临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 下简称“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通过招拍挂方式,在安徽临泉经济开 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取得土地使用权投资建设治污环保设备生产线扩 建项目,项目总投资约 18000 万元。
公司拟通过招拍挂方式,在开发区取得土地使用权投资安徽临泉经济开发 区管委会治污环保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该项目产业类型为塑料板、管、型材 制造业,主要建设内容为规划用地总面积 44306.22 平方米,其中新建生产车
间 1 栋,建筑面积约 30070 平方米,钢结构形式,高度 11 米。购置滚塑机、
注塑机、数控加工中心等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配套建设停车场、道路、围墙、 绿化、环保设施、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
年产 30 万套化粪池和净化槽、200 套 PSDEO 成套设备和 2000 吨污水管材的生
公告编号:2022-003
产规模,并拟于当地设立项目子公司。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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