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0
公告编号:2018-034
证券代码:831053 证券简称:美佳新材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安徽美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美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上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17)。经事后审核发现部分内容有误,因此,对《2017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1、对“财务报表附注中六、关联方关系及交易”之“(四)关联交易情况”之“(3)关联担保情况”进行更正
更正前: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无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 备注
履行完毕
王方银 40,000,000.00 2015-4-29 2018-4-29 否 注1
王方银 15,000,000.00 2016-3-29 2019/3/28 否 注2
王方银、朱光 20,000,000.00 否
兰 2017-10-26 2017-10-26 注3
5,000,000.00 否
王方银、朱光 否 注4
兰 15,000,000.00 2017-12-12 2020-12-12
王方银 4,000,000.00 2017-2-14 2020-2-14 否 注5
公告编号:2018-034
王方银 20,000,000.00 2017-12-14 2020-12-14 否 注6
合计 119,000,000.00
注1:2015年4月29日,公司向安徽繁昌农村商业银行狄港支行借款4,000万元,由王方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的本公司股份7,168,250股提供质押担保。
注2:2016年3月29日,公司向安徽叶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500万元,由王方银持有的本公司的高管锁定股2,900,000股提供质押担保。
注3: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31日、2017年11月27日向中信银行芜湖分行借款2000万元、500万元,王方银、朱光兰分别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298.4万股、987.6万股提供质押担保,同时王方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4:2017年12月13日,公司向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借款1500万元,王方银、朱光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5:2017年2月14日,公司向安徽繁昌建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借款400万元,王方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6:2017年12月14日,公司向徽商银行繁昌县支行借款2000万元,王方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更正后: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无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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