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7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31051 证券简称:ST春秋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春秋鸿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18年度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北京春秋鸿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2019年4月17日签发了“[2019]京会兴审字第08000206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北京春秋鸿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4,906.6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3,844.85万元,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的金额为人民币12,867.07万元。针对上述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疑虑的情况,春秋鸿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岩于2019年2月28日出具财务支持函,作出如下承诺:在本会计年度剩余期间及未来一个会计年度,其将为本公司提供必要的财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追加投资、提供借款或提供借款担保等),确保本公司能够清偿到期债务,以合理保持持续经营的状态。
北京春秋鸿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18年度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北京春秋鸿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8年度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公告编号:2019-011
二、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说明。
北京春秋鸿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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