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25
公告编号:2019-001
证券代码:831051 证券简称:ST春秋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春秋鸿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重大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9年2月25日
仲裁受理日期:2018年12月13日
仲裁机构的名称: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机构的所在地: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甲306-1号(西城区广内大街白广路北口德源胡同12号)
二、 有关重大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温媛媛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不适用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二) 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北京春秋鸿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9-001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刘岩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王伟、徐寨新
(三)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根据温媛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显示:申请人于2017年
1月3日入职北京春秋鸿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担任行政人事经理岗位,工作期间于2018年5月11日开
始休产假128天,产假期间已发放生育工资21279.78元,剩余生
育工资待产假结束后发放,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剩余工资。
因此,温媛媛向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 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仲裁请求:1、支付生育津贴差额34628.27元。2、支付生育产前检查费报销1400元。3、支付生育住院费用报销1894.55元。4、支付项目费10000元。合计金额47922.82元。
(五) 案件进展情况(如适用):
此案件于2019年1月17日进行开庭。当日庭上温媛媛当庭撤销请求第1至3条。
三、 仲裁裁决的情况(涉及于裁决阶段)
2019年2月11日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京西劳人仲字[2019]第785号仲裁决定书,仲裁如下:
公告编号:2019-001
温媛媛上述第4条请求均缺乏依据,本委均不予支持。驳回温媛媛的仲裁请求
针对上述仲裁决定,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执行仲裁结果
四、 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 本次仲裁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经营业务正常开展,本次仲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二) 本次仲裁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经营业务正常开展,本次仲裁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京市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京西劳人仲字[2019]第785号仲裁决定书
公告编号:2019-001
北京春秋鸿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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