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春秋:关于公司股票转让继续实施风险警示的提示公告
ST春秋资讯
2018-04-24 20: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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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4

公告编号:2018-008



证券代码:831051 证券简称:ST春秋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春秋鸿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转让继续实施风险警示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年4月7日 (周三)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春秋;股票代码:831051



一、股票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简称仍为“ST春秋”;



(二)股票代码仍为“831051”;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年4月7日 (周三)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及投资风险提示



因2017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仍为负,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规则(试行)》第4.2.8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转让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实施风险警示。



若公司持续亏损导致净资产持续下降,可能出现持续经营风险,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股票投资风险。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告编号:2018-008



针对公司净资产为负和经营持续亏损的情况,公司2018年将采取以下措施保证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1、公司继续对现有的影视剧项目进行积极的发行工作,以获得回流资金;同时,加紧新项目的准备与实施工作,保证后续项目的运作并获取收益。



2、公司进一步深化完善经营策略,加大力度深入推广体育行销业务,充分运用公司积累的优势资源结合日益发展的体育产业项目进行商业模式运作,并继续推进其融资工作。



3、进一步切实推进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员工持股工作,保证公司整体团队优质化的同时加强凝聚力。



四、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刘丹丹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1号305



(三)咨询电话:01083227989



(四)传真:010-83160061



(五)电子信箱:cqh2014@chunqiuhong.com



特此公告。



北京春秋鸿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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